来源: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12-16
2010年12月10日,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设备分委员会部分专家会议召开,会议审查通过了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设备模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扩证申请。
会议认为,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要求的各项能力,建议颁发核安全1级设备模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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