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二期和彭泽一期核岛工程承包相关协议签署
来源:工程管理部 发布日期:2011-02-14
2011年2月11日下午,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所属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组成联队,分别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所属企业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江西核电有限公司及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核岛工程承包协议”和“彭泽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核岛承包合同框架协议”。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王炳华,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孙汉虹、马璐、时家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苏力,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俞培根,副总经理邹正平,两集团总部及相关所属单位的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位于我国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海阳核电1、2号机组旁边,规划采用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建设两台机组。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3、4号机组的“路条”。
江西彭泽核电项目是国家将要核准的首批3个内陆核电项目之一(另两个是湖南桃花江项目和湖北咸宁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建设两台AP1000机组。项目将采用我国在AP1000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开发完成的内陆AP1000标准化设计。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项目技术准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项目的开工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根据协议和框架协议,两个项目核岛的设计和工程建设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和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国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国AP1000三代核电站建设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摄影:刘登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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