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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至2年内或无新核电获批

来源: 中国电力网 发布日期:2011-08-15

      1~2年内,我国可能将没有新的核电项目获批。但我国发展核电的方针不变。

      在日前的2011中国清洁电力论坛暨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上,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高级工程师沈文权如是表示。

      对此,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研究开发部主任郑玉辉表示,要在一年内恢复审批新核电项目是乐观的推估,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新核电计划会在两年内解冻。

      尽管核电审批何时开闸目前尚不明确,但我国发展核电的方针不变,而且核电站安全标准将大幅提高。

      “日本福岛核事故只是全球核能春天的一场短暂的‘倒春寒’。”沈文权说,应将福岛核事故视为全球高度重视安全发展核能的一次机遇,不能因噎废食。

      “个人认为,应把无新项目核准立项的1~2年时间变为核电优化改进的机遇期。在1~2年优化期后,国内核电发展将主要按照三代安全 标准水平建设。”他表示,三代核电站的机组建设周期可从5年压缩至4年,也就是说,8年可以完成原来10年的建设目标。因此1~2年的优化机遇期不会影响 原定2020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尽管暂停新项目审批,但目前在建核电机组正在按原有规划推进。在建机组的装机容量为3079万千瓦,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700亿元。“预计到2015年,我国大陆核电装机容量将超过4000万千瓦。”他表示。

      截至2010年12月,国内已有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江苏田湾等13台机组投入运行,核电总装机容量达1080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8台,占全球在建核电机组的46%。

      与此同时,郑玉辉透露说,目前中国在役核电机组安全检查已经结束。

      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后,3月16日国务院紧急召开常务会议并启动了核电“国四条”:立即组织对我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

      郑玉辉介绍说,“从检查的结果看,我国目前运行的核电站,符合国家核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与国际上多数在役核电机组相比有不少技术改进和提升,若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我国核电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

      “日本福岛核事故不会改变我国‘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他表示,通过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我国核电能够在更加安全的基础上高效、有序、安全的发展。

      对此,沈文权表示,按核安全要求,除全面遵循我国现行相应的核安全法律法规外,要考虑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保持与国际最新的核安全标准同步。“福岛事故以后,可以肯定大部分核电国家对核电进一步发展仍然持积极态度。”

      他还提醒说,必须从全国甚至全球的高度关注核电规模发展条件下总体风险的降低。“我们应该牢记美国三里岛、契尔诺贝利和福岛事故的教训,特别是前两次事故,使核电在发达国家停滞发展数十年。”

      “核电的安全不仅仅是第一的,也是惟一的。”在清洁电力论坛上,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李冶表示说,“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研究核电机组如何在超基准设计条件下,应对小概率、突发性自然灾害,大幅提高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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