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处 发布日期:2011-09-06
为满足国家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本财年前两个月(2011年7、8月)巴基斯坦政府已经在公共领 域发展项目(PSDP)资金项下向巴原子能委员会(PAEC)的22个发展项目拨付22.7亿卢比(1美元约合87卢比)资金,其中18.79亿卢比将用 于恰希玛核电站三、四期建设。巴政府计划全财年为恰希玛核电站项目拨款154.97亿卢比。
巴一政府官员称,巴能源短缺现象严重,因而建设和运营核电站符合人民的利益。恰希玛三、四期预计将分别为国家电网增加30万千瓦电。恰希玛三、四期的规划和建设均适合巴政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之间签订的安全协议。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