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新闻 发布日期:2012-06-25
日本参院全体会议20日表决批准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设置法》。据悉,依据该法设立的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将于10月前成立,预计将由 “反应堆”、“核物质及辐射防护”及“地震”领域的5名专家组成。委员长在核电站发生紧急情况时有权单独决定应对措施,反应堆领域的专家或将担任此职。
有关核电站反应堆的技术性、科学性判断将由规制委员会负责做出,首相无权下指令。实际监管工作将由“原子能规制厅”负责。包括制定核电站重启标准等在内,要建立起完备的监管机制可能还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该委员会将吸取福岛核事故教训,改革核电监管体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