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核电新闻 政策法规 聚焦核电 核电站一览 国产化 核电技术 招标信息 专家点评 人物风采 核电视频 技术论文 供应信息 核 安 全 后端处理 工程图片 走进核电 供应商名录 核科普 会议会展 合作交流 政经要闻 网上展台 核电图书 企业招聘 求购信息
您的位置: 中国核电信息网  >  政经要闻  > 核电项目四季度重启在即

核电项目四季度重启在即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日期:2012-09-27

  智多盈分析师建议可关注:东方电气、二重重装、中核科技等。

  券商分析人士认为,核电建设带动的产业链较长,最受益的首先当属核电相关设备及材料制造商,如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二重重装、中核科技、江苏神通、沃尔核材等。其次,一些细分及新进入核电领域的公司也值得关注,如浙富股份、威尔泰、陕鼓动力、久立特材等。

  记者从相关部门以及核电企业高层了解到,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核安全规划》征求意见稿修订工作已经完成,近日《核安全规划》即将正式发布。这意味着国内核电项目重启的一个最重要环节已经完成。9月以来,环保部对核电企业的准入申请审批、环评审批节奏加速迹象明显。

  记者从核电企业高层处获悉,中俄合作的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今年12月底前肯定开工,这从企业层面也证实了核电项目重启的预期。

  近期券商研究报告主题已从静待核电重启转变为核电重启预期加强。券商分析人士认为,核电建设带动的产业链较长,最受益的首先当属核电相关设备及材料制造商,如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二重重装、中核科技、江苏神通、沃尔核材等。其次,一些细分及新进入核电领域的公司也值得关注,如浙富股份、威尔泰、陕鼓动力、久立特材等。

  环保部项目审批加速

  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简称《核安全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简称《核安全规划》),同意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此时间已过3个半月。在此期间,核电重启一直是市场关心的热点。此次《核安全规划》征求意见稿落地,意味着核电项目重启一个最重要环节已经完成。

  9月以来环保部密集审批的动作颇受外界关注。

  9月24日,环保部网站挂出对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拟对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具体项目名称为岭澳核电站一、二号机组十八个月燃料循环项目,建设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二个项目名称是秦山第二核电厂一、二号机组长燃料循环项目,建设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料。

  9月12日,环保部网站挂出了《关于同意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和SEMPELLAG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信息变更的通知》、《关于批准延续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关于批准延续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

  券商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文件加速批复表明核电项目重启已经进入日程安排。

  企业证实年底复工

  另据了解,与俄罗斯合作的田湾核电站二期项目年底将开工,这从企业层面也印证了核电项目将在四季度重启。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核电项目重启对拉动投资稳增长将起到直接提振作用。这名人士表示,“核电项目一旦重启,之前停工的企业将加速复工。核电产品属于高端产品,项目规模化效应强,产业链也十分长,对整个经济的拉动作用十分大。”这与发改委近期密集批复项目稳增长的意图也契合。

  地方对核电重启的抢跑姿态也已露出苗头。据媒体披露,东北首座核电站今年底将并网发电。25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东北首座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将于2012年底并网发电。红沿河核电站位于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地区,是中国“十一五”期间首个批准开工建设的核电项目,也是东北地区第一个核电厂和最大的能源建设项目。

  据介绍,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投资约500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达300亿千瓦时,相当于目前大连年用电量的两倍。据测算,6台机组全部投产后,与同等功率的火电站相比,每年可节约燃煤18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400万吨。

  此外,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的《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电力发展规划》也明确指出今后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根据规划,以后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十二五”时期新增核电391万千瓦,包括秦山核电二期扩建4号机组(1×66万千瓦)、方家山核电(2×100万千瓦)、三门核电一期1号机(1×125万千瓦)。“十三五”时期新增875万千瓦,包括三门核电一期2号机和二期(3×125万千瓦)、沿海两个新厂址核电项目一期(各2×125万千瓦)。来源和讯股票)
我来说两句
网名: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验证码:
查看评论(0)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