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12-10-30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12]201号
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长燃料循环改进的通知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长燃料循环改进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08〕47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及其相关专题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长周期燃料循环改进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以批准,同意秦山第二核电厂1号机组从第十三次燃料循环、2号机组从第十一次燃料循环开始长周期燃料循环。同时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长周期换料项目,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加强运行监督和燃料组件出堆检查,确保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实施长周期燃料循环后的换料堆芯设计安全评价中,应对卡轴事故分析所假设的燃料统计曲线进行包络性论证。
三、实施长周期燃料循环后,若寿期末进行降参数延伸运行,或在过渡循环进行机动燃料循环运行,需论证后另行申请。
四、在实施长周期燃料循环后,应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循环寿期末落棒时间的验证试验。
五、及时修订《秦山第二核电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国家核安全局
2012年10月2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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