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质量安全管理部 发布日期:2013-04-23
4月19日,上海核工院组织召开《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质量保证分级和管理要求》标准编写大纲的研讨会,来自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审评中心等15家单位的20位质保负责人、专家参会。
研讨会上,各单位领导、专家立足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针对设计、采购、制造、建造领域物项和服务活动质保分级的原则、范围、方法、深度、职责及相应管理要求进行热烈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提出了有建设性的补充完善意见。
各单位对上海核工院提出的质保分级方案表示认同,并将积极参与该标准的编制,共同推动非能动压水堆核电质量保证分级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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