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环球网 发布日期:2013-08-14
据俄新社8月12日消息,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人士日前评论伊朗外长有关筹备建设核电站新机组相互理解备忘录的声明时表示,在伊朗建设“布什尔”新发电机组的谈判只能在第一机组交工后开始。
他说:“我们早已明确,俄方敞开大门讨论继续与伊朗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的问题,但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将伊朗核电站第一机组交付使用。”,他表示:“至于建设‘布什尔’新发电机组的问题,这个问题初步讨论过,但实际谈判只能在第一机组转交给伊朗订货方之后才能开始。”
据报道,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还单独强调,这种合作不应该违反国际法,应该绝对基于经济逻辑。“为了做出某些继续合作的决定,必须遵守两个条件:这种合作应该有利可图并且符合俄罗斯承担的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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