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环球网 发布日期:2013-10-30
据日本《朝日新闻》10月29日报道,围绕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部分污水处理费用及保管滤渣等中间储藏设施建设费,日本自民党计划向日本政府提议,将该部分费用纳入政府财政支出范畴。自民党认为,东电无法承担总额超过5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500亿元)的除污费用,若不纳入财政支出范畴,将会影响到福岛灾区的重建。
根据日本现行法律,东电将自费废炉处理,并通过向国家财政借款来赔偿或担负除污的全部费用。而根据新的方针,东电只需承担迄今为止的除污费用,之后的除污费以及中间储藏设施建设费将由国家财政负担。因此,如果该方针顺利实施,将会实现一个大转变。
新方针还被加入有关自民党重建加速化本部长大岛理森前副总裁最近做出的提案中。此外,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29日在记者会上称,“政府同时也在注视着各党派的议论,如果提案通过,我想政府也将全力接受此项方针”。日本财务相麻生太郎也对此表示理解,并称“我自己感觉到,说只是东电应该负有全部的责任这类的话又能怎么样呢”。(实习编译:赵翠花 审稿: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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