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环球网 发布日期:2014-01-24
日本东京电力公司1月22日宣布,从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新获得一笔118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8亿元)的资金,用于支付福岛核事故赔偿。
日本共同社1月22日报道称,这已是东电获得的第24笔资金,但却是首次依据政府15日批准的“新综合特别事业计划”(重组计划)获得资金。东电获得的资金合计已达34757亿日元。
除此之外,东电还依据《原子能损害赔偿法》从政府获得1200亿日元。所获资金总额增至35957亿日元。该笔资金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用途是支付赔偿金。
截至1月17日,东电支付的赔偿金为33419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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