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中国核电
发布日期:2015-09-01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 在北京市天泰宾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由董事会 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 席董事 11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 5 人)。董事钱智民因公务无法出席委 托董事俞培根行使表决权,董事吕华祥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陈桦行使表决权,董事李晓明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高峻行使表决权,董事张诚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董事俞培根行使表决权,董事荣忠启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董事吴松生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均出具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为规范管理,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相应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 授权管理办法》主要规定:
1.董事会授权管理遵守合法合规原则、逐级授权原则、风险可控原则、权责 对等原则、利益回避原则及制约监督原则。
2.公司董事会为公司治理授权管理的决策单位,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 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职权,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使结果。
3.总经理可按照逐级授权原则将本岗位部分权限授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报董事会备案。
4.所有授权均对应岗位而非具体个人。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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