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兴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复工要求的通知》
来源: 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0-02-11
根据中核集团第七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2月10日,中核华兴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复工要求的通知》,指导防疫和生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知要求:
一是要严格执行复工时间。根据公司《关于延期复工的通知》(HZ00-2020-003)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内的单位、项目员工,必须于2020年2月10日前抵达工作所在地;驻地在江苏省外的单位、项目员工,必须于当地政府要求的复工时间前抵达工作所在地。根据本人出行情况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具备返岗上班条件后第一时间返岗。未按时间要求抵达工作所在地的视为没有正常开展工作,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是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员应尽快恢复工作状态,隔离期间进行居家办公。各单位各部门应打通工作流程,采用灵活多样的办公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强化督促指导,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第一手情况,力争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特别是对重点工程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要落实排查督促工作。各单位即日起排查本单位员工复工情况,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确保符合返岗条件的员工能够按时按要求到岗(返岗上班条件详见公司《关于发布总部大楼区域复工方案的通知》),员工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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