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核电3号机组进行FCD前核安全检查
来源: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30

3月16日至19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由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核安全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检查组听取了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关于现场整体进展、施工质量保证、核岛地基前期施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和3号核岛FCD前的准备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查看、文件检查及人员座谈等方式,对3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混凝土前准备情况和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与核实。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营运单位对3号机组核岛地基前期施工管理及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满足要求,各单位基本能按程序要求对现场土建及安全重要物项施工活动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相关单位已完成了3号机组的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具备浇注第一灌混凝土的施工条件。此次检查针对重点问题形成4项核安全管理要求。
此次核安全检查,为“华龙一号”海南昌江核电厂3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的获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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