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核电新闻 政策法规 聚焦核电 核电站一览 国产化 核电技术 招标信息 专家点评 人物风采 核电视频 技术论文 供应信息 核 安 全 后端处理 工程图片 走进核电 供应商名录 核科普 会议会展 合作交流 政经要闻 网上展台 核电图书 企业招聘 求购信息
您的位置: 中国核电信息网  >  国内核讯  > 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核安全导则《核技术利用设施退役》

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核安全导则《核技术利用设施退役》

来源: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21-10-23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技术利用设施退役》(HAD401/14-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核安全导则《γ辐照装置退役》(HAD401/07-2013)同时废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0月14日印


我来说两句
网名: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验证码:
查看评论(0)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