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来源: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25-07-17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2025年第16号),《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1417-2025)(以下简称《规范》)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规范》是由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联合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承担编写的首个核技术利用领域环境标准,该标准的建立将有效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以下简称废物库)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核技术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规范》规定了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接收准则和入库操作要求、废物库运行要求。明确了适用主体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放射性废物库。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废物集中暂存库可参照执行,包括同位素生产企业自行建造的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社会化运行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集中暂存库等。
标准内容覆盖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整备、送贮、入库、贮存及清库全环节,规范了各环节技术要求,并结合废物库运行管理实际推荐了相关参考工作表。
下一步,辐射监测技术中心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做好标准解读和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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