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项目获准开展前期工作
来源: 中国证劵网
发布日期:2008-07-27
7月25日,记者从中核集团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正式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这标志着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也标志着中核集团核电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
海南核电项目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计划采用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建设两台65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该工程将在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国产化率达到7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设备国产化比例,以巩固第二代改进型核电设备的国产化成果,降低制造成本。
为加快海南核电开发建设的步伐,中核集团与华能集团于2007年5月21日共同签署了《核电开发与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07年9月30日,中核集团与海南省发改厅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关于开展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2008年5月20日、2008年6月3日,中核集团分别与海南省发改厅、华能集团联合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海南核电项目建议书;2008年7月18日,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