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核电四厂采购弊案 一高层遭监察院弹劾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7-14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核电四厂采购弊案,台“监察院”12日弹劾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发电工程处副研究员周吉村。“监察委员”高凤仙说,周吉村让厂商以数百万元(新台币,下同)贿款,换得23亿元工程,不可思议。
据报道,“监察院”12日上午以13票对0票,通过周吉村弹劾案。高凤仙与“监委”陈永祥调查发现,周吉村担任台电龙门施工处土木课长、副处长期间,利用职务收贿44次,涉嫌收受厂商不正利益650余万元,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全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高凤仙表示,周吉村被约谈时仍无悔意,不过“监委”调查证据明确。
弹劾案文表示,周吉村于2005年2月17日到2008年5月28日任职台电龙门施工处土木课长、副处长期间,将个人花费单据交由信南建设,以交际费名目支付,包括红白帖、申请外劳费用、所得税、地价税、油钱,及交通违规罚款等,总计收贿39次,共计50万元。
“监委”调查发现,信南建设实际负责人张庆隆为期使“龙门土字第066号”工程顺利,自2006年1月起到4月,以赞助周吉村2子美国留学费用为由,先后5次将袋装现金100万元或200万元贿款交给周吉村,共600万元。
高凤仙表示,周吉村是公务员,以限制性招标方式,让厂商以数百万元贿款换得23亿元工程,索贿行为不可思议;陈永祥说,“一个公务员要钱要到这种程度,不知廉耻、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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