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1-08-01
日本国会众议院28日通过了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赔偿法案。该法案将在参议院审议通过后生效。
这一法案全称为“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法案”。根据法案,日本政府将新设“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各电力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向机构缴纳赔偿负担 金。一旦赔偿超额,电力公司可向支援机构申请资金援助,机构将通过注资、入股、购入公司债、债务担保等方式提供援助。法案规定,政府对推进原子能政策负有 社会责任,要在赔偿方面采取万全措施。
日本国会众议院当天还通过自民党等5个在野党提交的“原子能事故受害紧急措施法案”。法案规定,在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时,政府有义务替电力公司垫付一半以上的赔偿金。
日本东北部海域3月11日发生里氏9.0级强震并引发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4个机组不同程度出现事故,导致放射性物质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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