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核电产业发展年度报告
伤痕伴着幸运,是留给2011年世界核电发展史的记忆。
福岛核泄漏事故再次证明,一次事故,就可能毁掉整个事业。核电安全,是产业命之心脉,至高无上。2011年,当渐热的中国核电被迫降温,一些核电专家由衷感慨,这恰是中国核电发展之幸。
沉淀之后理性回归。核安全规划编制,三代技术加快消化吸收以及来自核电内部的战略反思和改革,中国核电经历了内在衍变,但核能利用事业,已蓄积发展之势,似无法停止。
极端外部事件叠加挑战人类认知能力
黑色记忆的3月11日,日本9级强震并引发海啸。14米高的海啸越过不到6米的防波堤,直接造成位于日本本州岛东部沿海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停电。
从3月12日开始,福岛核电站多台机组相继发生氢气爆炸,放射性物质泄漏,核泄漏达到了与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同样的最高等级7级。
尽管福岛事故造成的核污染程度和时间长度比切尔诺贝利事故远为有限,但中国核电爆发式发展的趋势受到暂时遏止。
3月16日,“国四条”出台,要求全面评估我国核设施安全隐患;用最先进标准对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估;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暂停审批项目。之后,安全检查和总结吸取福岛经验教训成为行业最重要的两项工作,贯穿全年。
“这是负责任的态度。这些年核电发展速度很快,也提醒了我们对核能、核安全认识需要不断深化。”中核集团总经理孙勤认为。
由于在核电厂设计中要考虑许多极低概率的极端事件,福岛核事故实际上是对人类认知能力的挑战。核电每次发生的极小概率安全事件,都为人类追求更高的安全性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认知和进步机会。
超设计基准事故定论了福岛核事故。“从事故的性质看,这是一起由极端外部事件叠加导致全厂断电而引发的群堆共模严重事故。”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理顾军表示。
中核集团科技委常委张禄庆告诉记者,核电厂选址要考虑外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的叠加效应,应急堆芯冷却的可靠性,乏燃料池安全冷却,安全壳消氢等都成为关注重点。
5月中旬,中国能源研究会组织研讨,提出了针对“剩余风险”的防范。即任何高水平的安全系统都有可能存在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意外”,即剩余风险。因此,由于不存在绝对安全,一个国家要发展核电,必须对承受剩余风险有准备。
会后形成的报告认为,任何一种堆型和核电技术都会存在“剩余风险”,我国发展核电,不但要在核电技术方面不断提高,更要有充分应对意外风险的预案和系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