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能集团 发布日期:2009-06-16
2009年6月1日,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发函,认可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报送的质量保证大纲是可以接受的,予以认可,并要求石岛湾核电公司严格执行核安全法规和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确保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的设计和建造质量,确保核安全。
此次质保大纲得到环保部正式批复,是建造许可证申请的重要成果之一。质量保证大纲是国家核安全法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的强制性要求,大纲必须对核电站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原则做出规定,必须对选址、设计、土建、设备采购、安装、检查和试验、安全、等环节采取规定严格控制程序以满足国家核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质保大纲的认可,说明石岛湾核电公司针对核电工程管理建立的综合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国家核安全法规的要求,符合核电行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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