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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共体境内承保能力达4.158亿美元 排名世界第五

来源: 和讯网 发布日期:2009-09-02

      9月1日,记者从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简称“中国核共体”)成立1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核共体境内承保能力已从1999年成立初期的0.46亿美元增加到4.158亿美元,增长了8倍,排名世界第五;境外业务承保能力已从0.15亿美元增加到2.7亿美元,增长了17倍,排名世界第三。2008年境内业务保费规模比1999年增长了4.4倍,境外业务保费规模比1999年增长了22倍。现在,中国核共体承保了国内10座核反应堆,并与22个核共体(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瑞典、芬兰、西班牙、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等)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接收了全球310个核电反应堆的核保险业务,标的数量约占全球核反应堆的70%,风险组合得到了优化。

      由于核风险的极其特殊性,核风险管理在所有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世界各国从政府到民间都极其重视核风险的管理。核保险作为核风险管理重要的一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核电站运营初期的保险安排,不论是报价还是承保能力提供,基本上依靠国际市场,国际分保比例超过97%。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日益繁荣,扩大国内承保能力,建立中国保险业自主的核保险共同体的紧迫性日益凸显。1999年5月,由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保险公司发起,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了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并于同年9月2日在北京挂牌。中国核共体为核风险的管理提供了最佳的组织方式,在保险同业的相互合作、有序竞争方面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核共体成员公司已从成立初期的5家发展到现在的19家。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核共体的成立,对中国的核保险人而言,摆脱了中国核保险基本依赖于国际市场的被动局面;建立了与国际核共体体系相适应的核风险保障机制;集中了国内绝大部分的核风险承保能力;提高了中国核共体在国际核共体体系中的地位。对核电客户而言,获得了更加直接和优质的服务、更加节约的成本和更加全面的保障。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核共体的管理公司。作为唯一一家国有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再集团在中国再保险市场发挥主渠道作用。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中央汇金公司向中再集团注资40亿美元,注册资本金达到361.49亿人民币,在再保险行业排名亚洲第一、全球第五,大幅提高了核保险的承保能力, 从根本上稳定了中国核共体的偿付能力,奠定了中国核共体在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和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

      中国核共体主席、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高连指出,中国核共体10年来按照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核共体成立大会中提出的要求,强化 “依法运作意识”、“风险意识”、“整体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依靠全体成员公司的大力支持和中国民族核电工业的精诚合作,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成就令业内瞩目。中国核共体始终坚持“走国际化经营道路,打造国内成员公司共保合作平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国核电工业保驾护航”这一核心理念,在承保能力、保费规模、成员公司数量、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服务水平、国际影响力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国核共体从小到大,由弱转强,对内成为国内保险公司合作的典范,对外成为国际核共体体系的重要一极。2005年第21届世界核共体经理年会在上海成功举办,2002年、2006年两次成功地举办了亚洲核共体经理年会,2008年世界核共体总目标委员会(GPC)会议在北京成功举办,2009年中国核共体工程师走出国门参加瑞典核电站现场风险检验……这些都表明了中国核共体在世界核共体体系中的地位正在日益提高。

      吴高连表示,2007年国家颁布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首次明确了我国核电发展的目标,规模之大令世界瞩目。未来10年将是我国核电工业大发展的黄金10年,中国核电工业将引领世界核电工业的复兴,中国核共体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中国核共体将以国内市场为根本,大力开拓海外业务,进一步优化风险组合,把各方面的发展和建设提升到国际先进水平。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中国核共体与中国核电工业协调发展,实现中国核共体的新发展和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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