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苍梧晚报 发布日期:2009-09-17
近日,省文物局下发了《关于田湾核电站扩建厂址区域文物遗存分布情况的确认函》,原则上同意江苏核电公司在原规划区域范围内施工。
根据市文管办向省文物局出具的《田湾核电站扩建厂址区域考古调查报告》,省文物局认为:在该区域内,没有发现古遗址、古墓葬和古建筑,工程也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可以按照原规划进行施工。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及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进行处理后再施工。
在确认之前,省考古所、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对田湾核电站三、四期扩建工程用地范围进行科学考古调查和钻探,并向省文物局提供详细的考古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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