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范围第二次框架方案出炉
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1-06-01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文部科学省“核能损害赔偿纠纷审查会”31日召开第6次会议,提出旨在规定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范围的第二次框架方案。关于焦点所在的农水产品形象受损,新方案将被地方政府要求停止出货的地区等出货受限地区的所有食品列为赔偿对象。
除4月底前出货受限的福岛、茨城、栃木和群马4县所有地区和千叶县3个市町出产的食用蔬菜外,第二次框架方案还将福岛和茨城两县出产的海鲜类产品划入赔偿范围。非食用的饲料作物、烟叶及新鲜茶叶等将成为今后的探讨对象。
关于日本旅游业形象受损问题,方案决定对营业地点位于福岛县内的设施因预约被取消等造成的收入损失部分进行赔偿。福岛县以外的情况将成为今后的讨论课题。此外,中央政府对农作物实施种植限制等造成的损失也被列入赔偿对象。
有关对核电站周边居民遭受的精神痛苦,方案按安置点、临时安置房等疏散地点分4档进行赔偿。不得不在安置点度过毫无隐私可言生活的居民预计将获最高额度的赔偿,具体金额尚未确定。
此外,临时返回福岛第一核电站方圆20公里以内警戒区域住宅的费用也将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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