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电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2-08
政策:2012年12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调整后的新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2012年目录新增的核电设备共16项,包括反应堆主冷却剂泵、核岛直流不间断电源、非能动余热排出热交换器、核反应堆压力容器安全壳、核反应堆厂房环形吊车、主给水泵组、核安全三级及以下的核级泵、DCS仪控设备、放射性废物处理设备、K1类及K3类或AP10001E级大截面动力电缆及乏燃料贮存格架等设备。
解读:2012年10月24日,《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这两份文件被认为是核电重启的重要标志。紧接着,广东阳江四号核电机组、福建福清四号核电机组、华能山东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江苏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相继开工。一边是到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要达到4000万千瓦的规划,一边是我国核电设备国产化的强烈诉求,制造企业从中或多或少的嗅出一些利好气息。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