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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获批无望转战沿海核电

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2-18

  虽然我国从80年代开始就进行内陆核电选址,并确定了几十处可建设区域,但目前在运行及开工建设的41个机组全部坐落于滨海省份的近海区域。考虑到福岛事件以及安徽省望江县政府报告所引起的民众情绪反弹,再加上今年以来相关决策机构对于内陆核电的谨慎表态,“十二五”核准这三处电站的可能性较小。本次三大内陆电站具备核岛负挖条件以及彭泽核电增资的新闻,更多是各地政府和相关参股公司表明对内陆核电的信心,实际意义可能有限。
 
  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沿海机组共21个,共2224 万千瓦。加上在运行机组1242万千瓦,在建机组 2705万千瓦,三者总共 6171万千瓦。这一数字与此前预估的7000万千瓦目标尚有900 万千瓦缺口。但根据统计,几大核电公司在沿海地区实际规划的机组数量众多。其中大部分虽未获得路条,但已开展一定工作。不少机组甚至完成或正处于可研阶段,初步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条件。从历史情况看,机组从获路条至核准一般在2 年内。这也就意味着尚未开展前期工作的机组若在14年前获得路条,就能在15年底前获得核准,从而在2020 年形成装机。这一块的储备装机量,弥补 900 万千瓦的缺口基本不存在问题。因此,内陆电站“十二五”期间的缓建并不会必然导致核电装机目标低于市场预期。
 
  三大内陆电站实际已完成部分主设备的招标。若暂不核准相关内陆机组,这部分订单将推迟收入确认甚至取消,从而造成设备制造商部分在手核电订单的“失效”。与之相对的是,若发改委为了满足设定的装机目标(如7000万千瓦),将向暂未开展前期工作的沿海机组颁发“路条”以替代内陆机组。考虑到这些机组目前基本未进行招标,届时将为相关企业带来对应的新增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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