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液态放射性废物固化容器改造的通知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13-03-29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13]83号
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液态放射性废物固化容器改造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田湾核电站液态放射性废物固化容器改造安全重要修改申请的请示》(苏核发〔2012〕48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 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液态放射性废物固化容器改造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2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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