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加强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3-04-15
国际原子能机构举办的有效核监管体系国际会议11日在这里结束,会议要求各国把其预案中的核电站事故应对应急措施,上升为核安全监管体系规章制度内容。
这次为期三天的会议是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两年来,首次专门研究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国际会议,吸引了来自国际原子能机构40个成员国和5个国际组织的250多名核安全监管高级官员参加。
国际原子能机构新任命的副总干事、本次大会主席泰罗·瓦尔约兰塔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说,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全世界所有核电站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力测试以保障安全运行,但是很多国家尚未对安全措施进行系统收集、分析和共享,使其上升为核安全监管体系规章制度内容。
他说,一国内部和各国之间关于核应急安全措施的交流与协调非常重要,各监管部门都应执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安全标准,并以透明的方式向有关方面和社会报告应急措施准备情况和压力测试结果。
他指出,必须认识到“犯错”的可能,因此在核安全领域应努力培养一种“责任共担”的氛围,大家共同努力才可能取得好结果。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在会议开幕发表的视频讲话中也强调,为防止核事故再次发生,或者一旦发生能把后果降至最低,各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国际应急合作,培养核安全文化,同时支持核领域后起国家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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