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制定核电站新安全标准 加强防灾措施
来源: 中新网
发布日期:2013-06-20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19日在例行会议上正式决定了核电站的新安全标准,新标准旨在吸取福岛核事故教训、加强防范地震与海啸等灾害。新标准计划于7月8日正式实施,预计推行新标准后的7月内将有4家电力公司为重启最多6个核电站的12个机组申请接受安全审查。
新标准规定,电力公司有义务制定防控大量排放等严重事故的措施,减少事故时排放的放射性物质并安装降低反应堆安全壳压力的“带过滤器排气设备”,还必须设置紧急控制室以防备恐怖袭击和自然灾害。
在地震对策方面,新标准规定把抗震设计中考虑的活断层范围从此前的“自13万~12万年前以来活动”改为“追溯到最大40万年前”。反应堆厂房等重要设施必须设在地下没有活断层的位置。在防范海啸方面,必须根据每个核电站设定出“标准海啸”,并要求设置防潮堤。
核电站运转时间原则上限制在40年以内。即使是允许延长20年的例外情况,也要检验是否符合新标准规定并接受特别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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