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网 发布日期:2013-07-26
环保部消息,大亚湾核电运营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一期)ARE050/051MD供电回路优化改进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13〕32号),近日获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通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大亚湾核电运营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亚湾核电运营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给水控制系统流量变送器(ARE050/051MD)供电回路优化改进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通知要求,应严格按照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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