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Alexander Lukashenko)于11月2日签署了一份《关于白俄罗斯核电站建设》的法令。根据《原子能利用法》,白俄罗斯国家元首做出了关于建造核电站或其发电机组的决定。此法令允许主要承包商俄罗斯核电建设出口股份有限公司(Atomstroyexport)——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的子公司开始建造白俄罗斯核电站。
目前,白俄罗斯已完成了核电站开工建设的必要准备工作,包括在其国际承诺框架下的工作。
核电站建设所需基础设施已在核电站建造基地完工,项目文件已经制定,并在部长会议的决议中通过。此外,此次项目的客户——国家实体核电站建设指挥部已经获得授权,可以在与核设施建设有关的核能及电离辐射资源利用领域开展活动。
从白俄罗斯能源部官员处了解到,在地基板块通过验收后的几天,白俄罗斯核电站的地基上将注入第一批混凝土。
而且,为了保证跟上施工计划,简化管理流程,减少从国家财政预算中拨出的经费,《关于白俄罗斯核电站建设》法令允许土地分配流程与施工同时进行。管理核电站建造基地处森林资源的组织将负责伐木和木材销售工作。
在核电站施工期间,客户或其受让人可能会让出一些临时建筑和核电站建筑,供免费使用。
撤出或临时使用供核电站施工的农业和林业土地的客户无需补偿农业和林业损失。
而且对于在授权期内参与核电站施工和运行的非白俄罗斯国籍的外籍侨民和外籍人士,该法令允许给他们发放暂住证,无需向国家交付罚款。
白俄罗斯核电站将建于格罗德诺州Ostrovets厂址,采用创新设计的AES-2006型反应堆。此设计完全符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国际标准和规范。
白俄罗斯核电站将建造两个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2,400兆瓦,预计将分别于2018年夏季和2020年试运行。
核电站的总设计方和建筑承包商为俄罗斯合营公司NIAEP-Atomstroyexport.
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已于2012年7月签署了核电站建造的总承包合。2011年3月,双方就核电站建造的合作签署了一份政府间协议,紧接着又在2011年10月签署了核电站建造的合约协议。2012年11月,双方就俄罗斯向白俄罗斯输出贷款——百亿美元事宜签署了政府间协议。2012年1月,双方签署了关于核电站建造的首批优先级协议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