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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电站苦于损害赔偿 拟加速改革强化收益

来源: 环球网 发布日期:2014-03-12

  据日本《读卖新闻》3月11日报道,在“3•11”日本地震中发生核泄漏事故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因苦于核泄漏损害赔偿等后续事故处理,目前正急于推进经营改革。

  报道称,为了应对处理发电站废炉和污染水源,以及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强化核电站收益基础就变得非常重要。然而,由于员工意识改革的滞后,再建核电站的道路依然遥远。

  ◆关于改革

  当被问及“以降低电费为目标,打算如何做”时,东电公司外部董事数土文夫表示,要以意识改革和人才挖掘为目标,“没有竞争组织就会腐败”。

  在与重振日本航空的日航名誉会长稻盛和夫交谈时,数土倾听其意见,决定在年内采取数百人规模的中途录用,派遣中坚干部到关联公司担任社长,判断经营者的适合性等。

  从2014年夏开始,为了强化约500名震时50岁以上管理人员的赔偿业务能力,将把他们依次调配到福岛复兴总公司。日本政府通过电力自由化促进费用、服务竞争的同时,也将促进经营干部的新老交替,急于核电站的再建。

  ◆后续事故处理

  东电在2013年2月决定,就核泄漏事故与国家分担责任及资金赔偿,并在再建计划中设定目标,拟在2020年初使单体经常利润达至约1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0亿元)。为了确保东电所承担的2万亿日元废炉、污水处理费,以及偿还向国家借的用于核泄漏损害赔偿和除污染资金的交付国债,东电必须强化收益。

  然而,对于水污染问题,东电苦于应对。2月时,从储水桶上方流出的100多吨高浓度受污染水流入用地内。虽然对此展开了调查,但至今无果。

  据了解,2013年8月和10月也相继发生过储水桶中受污染水外漏事故,曾一度成为国际性问题。

  另外,核泄漏事故的受害赔偿也还在进行中。东电从2013年3月开始受理住宅用地、建筑物、家财用品的赔偿,从2013年12月开始受理田地赔偿,并预计在2014年开始对山林、墓地进行赔偿。即便如此,东电的赔偿标准与受害者的要求赔款仍存在差距。不接受赔偿内容的居民向国家设置的仲裁机构核电损害赔偿纷争解决中心申请和解中介,有的居民甚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据日本文部科学省透露,截至7日,申请和解中介的有10291件,其中2905件正在协议中。

  截至7日为止,东电已用借来的交付国债支付了约3532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100亿元)的赔偿金,预计赔偿总额将达到49088亿日元。另外,随着日本审查会新指标的出台,赔偿额度还会增加。

  《读卖新闻》认为,包括东电在内的持有核电的电力公司虽然不断为偿还筹措资金,但这种偿还似乎看不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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