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5-07-21
江苏省和德国在人口、自然资源以及能源供应方面既有共同之处。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首先,从用电需求上来看,两地差异明显:德国目前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4.5亿吨标煤,江苏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大约在3亿吨标煤,江苏省 居民用电需求是德国的一半,而工业负荷比例明显高于德国。德国工业用电需求约占总发电量的一半,而江苏省工业用电几乎占到75%。此外,江苏 省的面积只相当于德国的1/3,因此江苏省的人口密度大约是德国的3倍,考虑到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江苏相比德国还有一定的局 限性。 与此同时,从人口、自然资源以及电网设施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水平来看,江苏和德国一也具备一定的可比性:截止2014年,江苏省常 住人口7960万人,德国则为8180万人。江苏和德国两地的风力和太阳自然条件、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当,而且可再生能源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 )在能源结构中都占有较强地位。 因此,德国在应对高比例的叮再生能源接人,尤其是电网管理方面的经验,非常值得江苏借鉴。当然,这一借鉴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江苏地区 ,对于中国其他有条件的省份都具备广泛的参考价值。
德国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
自从1990年开始执行固定上网电价(FIT),尤其是改革出台《可再生能源法案》(Renewable Energy 1Act)后,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不断增 长。以下表格(见表8和表9)显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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