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核电二期已具备地方政府批复条件
来源: 中国能源报
发布日期:2015-09-10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日前公开的三门核电3、4号机组的工程信息显示,工程规划建设2台AP1000型核电机组,目前已经经过充分论证,全面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信息显示,3、4号机组是三门核电项目扩建工程,位于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东侧扩建端。3、4号机组工程单台机组总工期56个月,两台机组工期间隔10个月。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和台州市城市发展规划。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选址阶段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已通过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和专家委员会的审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评审,同意设计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在工程准备方面,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开工所需施工图纸设计,满足项目开工和连续施工需要。项目所需长周期设备和材料供货单位均已得到落实。
“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已具备批复条件,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政府将同意该项目建设。”公开信息显示。
此外,项目于2009年5月进行了选址阶段环评公众参与调查,2013年2月进行了补充调查,并在台州市政府网站和台州日报等媒体进行了项目信息公告,2013年6月进行了项目稳评调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和稳评调查问卷显示,厂址半径区域15KM范围内,特别是厂址半径区域5KM范围内公众对在本地区建设核电厂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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