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制定印发《2016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来源: 甘肃省环保厅
发布日期:2016-02-29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和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要求以及甘肃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分管厅领导具体要求,并经充分吸纳和征求甘肃省核安全中心等相关单位意见,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核安全局)印发了《2016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对全年监管整体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
《要点》提出,2016年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全面落实“严慎细实”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核心理念,深入开展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行动,认真抓好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全力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明确了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要点》紧紧围绕“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这一目标,以推进落实“保障核与辐射安全行动”为牵引,以基本建设、责任落实、审批许可、监督执法、辐射监测、应急保障、法制宣贯等监管环节为重点,共提出了7个方面29项工作任务,着力提纲挈领、抓主抓重,加快推进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下一步,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核安全局)将督促严格落实《要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分级分类监管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年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实现甘肃省“十三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