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7-04
为切实做好核电厂址的保护工作,6月25-26日,咸宁市核电办、通山县核电办、大畈镇政府与湖北(咸宁)核电公司联合开展了厂址保护月度巡察工作,省能源局派员全程参与了相关工作。
本次巡察现场踏勘了大件码头、大件运输公路、建设厂址和厂址周边情况,召开了厂址保护工作会议,听取了县核电办和镇政府的厂址保护相关工作汇报,研究了做好厂址保护工作的相关问题。会议认为,多年来,咸宁核电厂址保护工作一直持之以恒,取得了明显成效,要继续加强各级各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努力做好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处理好大件码头的保护和服务社会工作,要确保不影响码头的大件运输能力。处理好建设厂址光伏电站、开发性保护与现有核电厂址保护工作的衔接,及时向有关部门、周边群众做好厂址开发性保护和未来核电建设关系的解释工作,抓紧处理好其它仍需进一步落实的厂址保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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