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电核电处股长坐百日冤狱 获刑事补偿40万元
来源:中时报 王己由 发布日期:2018-07-17
前台电核能发电处土木课黄姓股长,被控在1999年间负责台电核一、核二厂「低放射性废料贮存库」等新建工程招标案时,涉嫌舞弊图利厂商浮编工程预算,案经检方起诉,黄经法院审理多年,获无罪判决确定,因他在侦查中曾遭羁押102日,台北地院审理他提出的刑事补偿案,认定以每日补偿4000元,判黄可获补偿金40万8000元。
检方起诉台电公司,1999年办理核一厂二号及核二厂三号低放射性废料贮存库等新建工程招标案时,时任台电核能发电处土木课杨姓课长,指示黄将机电工程成本估算工作交给施姓厂商处理,以便提高工程成本,浮编投标估算资料,施并期约事成后交付贿款,杨等3人经起诉移送法院审理后,都获判无罪。
黄因在北检侦查中,于2008年4月15日为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直到同年7月25日才获交保,共羁押102 日,黄最后获判无罪确定,因此提出刑事补偿诉讼。法官审理认为,黄在调查局询问、侦讯及羁押庭讯问时,都一再陈述并无犯罪,对遭羁押并无可归责他的事由,考量他自由受拘束所受身体上及精神上痛苦、经济损失、名誉减损及遭受羁押时间的长短等情状,决定以每日补偿4000 元为适当,共准予补偿40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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