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0-06-16
6月10日,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一行赴徐大堡核电厂开展工作调研,就核电厂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公众沟通与科普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实地踏勘了厂址、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前沿站和个别子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座谈会上,东北监督站主要负责人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营运单位应严格落实核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二是营运单位应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与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三是营运单位应继续做好公众沟通与宣传工作,希望徐大堡核电厂加入到由东北监督站牵头建立的公众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各自优势,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省内公众沟通与宣传工作。四是营运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加强对监督性监测系统寿期内运维管理和寿期末替代的前瞻性研究。五是营运单位应做好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与田湾核电厂1、2号机组差异性分析并形成相关材料报国家核安全局,便于后续开展审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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