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专题会在京召开
来源: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0-09-16

近日,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核专委”)秘书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2020年第三季度专题会。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之际,为确保核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会议效果,本次会议采用“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在京委员现场参会+外地委员线下参会”相结合的方式。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江光、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潘苏、中心主任任洪岩出席会议,中心副主任柴国旱和总工程师李吉根作为委员参会。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设计院、研究院及相关编制单位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共设三个议题组,审议完成11项议题,主要包括核电厂许可证申请文件五项,核安全导则三项及其他项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运行阶段)的审评,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审评,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评,《中国北山地下实验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评,及3项核安全导则、2项政策法规。
会上,刘华对与会委员表示感谢,希望核专委委员严格把关,多提建议,并对核专委的工作提出了期待,要求既要提高核安全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效率,又要保障专委会的咨询效果。
会议期间,刘华为2020年度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新增选的五名委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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