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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干杰:我国核安全监管力量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日期:2009-04-23

      20日下午,“面向二十一世纪核能部长级国际大会”在京举行首场专题会议。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在发表报告时指出,当前我国核电业发展主要面临六大难题,其中“中国的核安全监管力量已远不能适应我国核能和核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

      李干杰表示,目前中国核电发展面临着一些明显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因此现阶段如果扩张过于迅猛,必将引发人力资源分配、核安全监管和公众可接受性等方面深层次的结构矛盾,进而威胁到核电的建造质量和安全。

      李干杰认为,当前中国核电业的发展主要面临六大困难:

      第一、核电建设人力资源总体短缺,高端人才不断被稀释,对于高素质、有经验、专业化的各类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需求量较大;

      第二、核电研发和设计能力尚不完备,高端技术专业技术掌握不足,并且尚未建立起真正属于自己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完整的核电技术标准规范,存在投入不足、配套不全、责任不明确、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等问题,“距离全面承担大规模核电发展的研发与设计任务还有较大的差距”;

      第三、设备制造和安装的能力不足,一些关键部件、材料制造能力有待加强;

      第四、管理体系不健全,当前仍然面临着政策研究欠缺、法规制定滞后、技术设施落后、废物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历史上遗留下的废物也还没有得到完好的治理;

      第五、核安全监管薄弱,“目前中国的核安全监管力量已远不能适应我国核能和核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这主要表现在监管人员少,技术手段落后,经费投入不足等方面”;

      第六、公众宣传工作滞后,部分公众对于发展核电心存疑虑。

      据李干杰介绍,上述影响和制约核电快速发展的问题,是任何国家在核电发展中都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必须面对的问题。“但是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客观看待这些制约条件,统筹考虑循序渐进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针对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在当前全球能源紧缺、环境压力和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中国核电业应该如何发展?

      李干杰建议,要在科学发展规划的引导下,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核电技术,大力发展民族核电产业链。与此同时,还要理顺核电投资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核安全监管,其中包括:夯实核安全监管机构的人才队伍机制、夯实核安全监管的技术能力机制、夯实核安全监管的法规标准机制等,在确保核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的加快中国核电建设的步伐。(记者  魏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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