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之一的山东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已正式获得国务院核准。9月24日,国家核安全局以国核安发[2009]142号文件批准颁发了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建造许可证。
这是我国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工程建设取得的重要标志性进展,标志着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全面具备正式开工条件。
国务院对我国第三代核电AP1000技术引进和自主化依托项目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的组织协调下,在山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工作推进有力,工程建设现场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展开,先期开工建设的世界上首台三代核电AP1000核电机组——三门核电站一号机组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在海阳核电站一号机组得到较好反馈和借鉴。
据了解,国家核安全局在建造许可证文件中提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作为对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承担全面核安全责任的营运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我国的有关法律和核安全法规。核安全审评和监督结果表明,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的设计原则以及核安全相关活动满足核安全基本要求,已具备建造条件。
海阳核电站位于胶东半岛青岛、烟台、威海三大城市之间,厂址地理环境优越。海阳核电项目从1983年开始选址,历经20余年。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批准海阳核电1、2号机组开展前期工作;2007年7月,我国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合同签署;2008年7月,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核岛负挖较原计划提前两个月正式启动。
作为国家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之一,海阳核电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并预留有扩建场地,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规划建设两台装机容量皆为125万千瓦的AP1000三代核电机组,一、二号机组分别计划于2014年5月和2015年3月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