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发布日期:2010-04-27
财政部今日公布核电、轨交、风电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
根据这份《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7月起,城市轨道交通承担自主化依托项目业主进口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机电设备所需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同时还明确了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以及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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