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核安保合作的协议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10-08-17
16日从国家原子能机构获悉,该机构16日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核安保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核安保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合作。
据介绍,应国家原子能机构的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一行来华访问。访问期间,天野之弥对中国核能发展成就给予高度评价,表示愿意加强与中国的合作,为中国核能发展作出贡献,并期待中国在国际核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家原子能机构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核安保合作协议,就加强核安保领域国际合作的协调,促进《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及其修订案的实施,推广、翻译并出版新编写的核安保丛书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协议旨在北京奥运会核安保成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核安保法规标准、大型公众活动核安保、核安保能力建设与人员培训等领域的合作。
国际原子能机构于1957年成立,是联合国系统中独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现有151个成员国。机构的职能是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我国于1984年正式加入该机构,是机构指定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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