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商报 发布日期:2014-03-27
国家环保部日前拟作出环境评价公示,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是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之一。据了解,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选址目的地在葫芦岛市兴城市,拟建设两台AP1000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4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
在运行期间要设置废气、废液的收集、屏蔽、处理、监测设施,经监测合格后达标排放。运行后放射性固体废物由厂址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在厂内暂存后转运至中低放废物处置场保存处理。电厂温排水海域符合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经评价表明不会对海洋生态产生明显影响。正常运行及假想事故情况下,两台主机组对公众个人造成的最大剂量、公众集体剂量都远小于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要求。项目将建设厂址统一的废物处理设施,三废处理系统及相关系统基本考虑与参考电厂是一致的。
据悉,该项目建设已经提请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取得发改委、地震局、水利部、卫生部、国土部、海洋局、民航局、辽宁省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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