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实施年工作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发布日期:2018-05-10

以《核安全法》实施为契机,按照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法实施年工作方案》,河北省大力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制发了《河北省环保厅核安全法实施年工作方案》,成立了河北省环保厅核安全法实施年工作小组,明确了八项工作任务。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核安全法》的宣传活动;二是通过日常检查和督查,向核技术利用单位宣传、讲解《核安全法》核心内容;三是全面落实核安全责任,推动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核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全面依法从严监管,推进辐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零容忍。五是提升核安全保障能力,做好涉核反恐、核应急以及监测等工作,持续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六是做好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升级改造工作。七是全面防范风险,以保障核技术利用设施运行安全为核心,积极推进涉核项目风险化解。八是全面深化核安全文化建设,巩固转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成果,营造法治氛围。要求各市按照河北省环保厅的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好实施。


自《核安全法》实施以来,河北省各市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媒体、广播、悬挂宣传标语、印发《核安全法》宣传手册等进行宣传。二是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西柏坡现场设置了《核安全法》知识咨询台,制作了核安全法解读、核辐射科普知识展板,向公众宣传了《核安全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等 ,引导全社会增强核安全意识。三是会同宣教中心制作辐射科普小常识宣传片在网站及相关新闻媒体上播放,提高公众对辐射环境安全的认知度。四是开展全省辐射监管人员《核安全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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