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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第一核电站”时机成熟

来源:能源评论 发布日期:2014-04-22

      伴随我国内陆经济的高速发展,内陆各省的能源危机日益凸显。以湖南省为例,根据预测,“十二五”全省需新增电力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十三五”需新增2000万千瓦以上。但是湖南省一次能源资源禀赋差、对外依存度高,无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煤炭资源储量少,水电基本开发完毕,新能源资源不丰富且开发成本高,电力供需季节性矛盾明显。

      核电是清洁安全的能源,同时,内陆核电安全是有保障的,完全可以满足严格的环境要求和相应标准。从湖南省的能源结构来看,要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发展核电是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

      我国核电厂流出物环境排放控制标准比其他国家更严格,而且我国内陆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放射性浓度控制水平比沿海核电厂严格10倍。近年来,我国核电企业及研究院所在废液处理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将在内陆核电厂实施废液处理系统改进,实现废液的“零排放”。同时,内陆核电厂址对可能最大降雨导致的洪水以及由地震、洪水引起的上游溃坝等效应都做了保守考虑,因此“洪水”和“干旱”也不构成影响内陆核电厂的安全问题。

      福岛事故后,我国在新建核电厂设计安全要求中,更加强调预防和缓解并重,对极端情况下可能产生或泄漏的放射性污水,实现“可贮存、可封堵、可处理和可实体隔离”,使得环境风险可控,消除所有可能导致早期或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事故。

      以“内陆第一核电站”桃花江核电项目为例,厂址设计基准洪水位为75.65米,而标高为83.00米,远高于设计基准洪水位,可确保核电厂区不受洪水的影响。而“干旱”或“热浪”均属于缓发的自然现象,内陆核电营运单位和监管部门有足够的决策和应对时间,采取降低功率甚至停止运行,可确保核电站的安全。

      桃花江核电项目从2008年开始前期准备,截至2013年年底,项目签约金额近160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3亿元,已经完全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希望国家尽快明确有关计划和要求,推动项目按照2014年启动、2015年准备、2016年开工的时间表有序推进。

(本文数据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湖南代表团提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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